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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辛德勇质疑中科院:雕版印刷术是7世纪发明的么?

  近日,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重要发明创造”研究组对社会公布了85项“中国古代重要科技发明创造”。

  据《光明日报》1月28日消息,“重要发明创造”研究组成员、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张柏春介绍,“中国古代重要科技发明创造评选”于2013年8月启动,在集体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各学科推选、专家评审、征求国内外科技史专家意见等环节,推选出85项,分为科学发现与创造、技术发明、工程成就三类。

  雕版印刷术作为技术发明之一种位列名录第61项,研究组将发明年代确定在公元7世纪。对此,北京大学教授辛德勇在新浪微博(@XinDeyong)表示强烈质疑。于是澎湃新闻()记者正常采访了辛教授。

  澎湃新闻:我们注意到,您在微博上对中科院“重要发明创造”研究组关于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时间表示“强烈质疑”,能否谈谈具体看法?

  辛德勇:好的。我的质疑,主要是针对他们把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时间,确定在公元7世纪。在我看来,雕版印刷术的实际发明时间,比这要晚;至少这一时间还不能成为定论,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

  澎湃新闻:我们大家都知道,认识历史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有很多问题,在一段时间内,往往难以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而学术界确实颇有一些学者觉得公元7世已经应用雕版印刷技术,因此,这次公布的印刷术发明时间,是否也有其合理性?

  辛德勇:是的。假如不设任何前提,单纯谈某一个人或某一个课题组的观点,这样讲当然没有一点问题。然而,这次公布的这85项科技发明创造,与这种学者个人表达具有明显区别:一是具有着强烈的官方色彩,二是营造出浓重的学术界共识印象。

  辛德勇:这85项重要科技发明创造是由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组织专门的课题组,通过一年多的“中国古代重要科技发明创造评选”活动,向社会郑重推出的,而中国科学院是国家最高科学研究机构,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也是中国研究科学技术史最权威的机构,它的“官身”是毋庸稽考的。

  澎湃新闻:您为什么又会觉得这次公布的评选成果会给人以学术界共识的印象呢?

  辛德勇:评选的组织者宣称,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在2013年8月成立“重要发明创造”研究组并启动“中国古代重要科技发明创造评选”活动之后,先是在同年11月举行学科召集人会议,推选出各学科备选条目,继之从12月起,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科技史界的百余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后来“又组织专家学者做进一步的调研审核,同时征求国外科技史专家的意见”。经过这些国内外科技史专家“持续的集体调研”之后,才“推选”这85项发明创造。看到这样的说明,至少在普通社会公众层面,一定会把它看作是学术界权威专家的共同认识。

  辛德勇:差距是巨大的。更为严重的是,课题组织者在公布这85项推选结果时还特别标榜说:“为追求学术严谨性,我们强调与其他古代文明的成就相比对,未推选那些争议较大、难有定论的内容;在年代范围较宽的情况下,我们一般选较晚的时期。”这样的说法,更进一步强化了其推选结果的严谨性和学术界共识的最大化,但至少就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时间这一点来说,真实的情况却是与之严重抵触的。

  辛德勇:该项课题组公布的雕版印刷术发明时间,是“公元7世纪”,但按照我的看法,中国古代发明并应用雕版印刷术的时间,是在唐开元年间、也就是公元713年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这已经是公元8世纪的事了。2014年11月,我在《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6辑上,发表了一篇22万字的长文(《论中国书籍雕版印刷技术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时间》),详细阐述了这一看法。

  澎湃新闻:您的文章发表时间相对来说比较晚,自然科学史所的课题组,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或许还没有来得及看到您的文章。

  辛德勇:有些自然科学史所内部人员在我转发我微博时谈到,在评选过程中,实际上谈到了我的看法。假如说仅仅是忽略了我的研究成果,倒也能够理解,因为我籍籍无名,学术能力也非常有限,同时还只是作为业余爱好,尝试做些印刷史、出版史的研究。但我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是进一步深入阐发学术界早已提出的观点。提出这一看法的人,包括日本学者藤田丰八、秃氏祐祥,美国学者卡特,还有中国学者向达、宿白、黄永年等先生,按照课题组织者所说“在年代范围较宽的情况下,我们一般选较晚的时期”这一原则,上述这些权威性学者的观点是绝不应该忽视的,所以我才会对该项评选所认定的雕版印刷术发明时间表示强烈质疑。

  澎湃新闻:您这篇论述雕版印刷术发明时间的论文篇幅确实太长了,普通读者很难一下子读完。您能不能在这里简单谈一谈究竟是7世纪发明雕版印刷、还是像您所说进入8世纪前期以后才发明雕版印刷的问题?

  长期以来,有很多人在探讨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时间问题,提出的看法,差异很大,其时间跨度,从西汉一直延伸到五代,譬如,曾长期司掌国家图书馆善本室的李致忠先生,就主张东汉已经发明了雕版印刷术。

  自然科学史所该项研究将其界定在公元7世纪,也就是从隋文帝仁寿元年到武周久视元年之间,这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排除了两汉魏晋南北朝期间的种种说法。关于这一点,我本人是完全赞成的;而且相对于隋代以前各种主张而言,这也符合“在年代范围较宽的情况下,我们一般选较晚的时期”这一原则。

  在隋仁寿元年至武周久视元年这一百年期间发明雕版印刷术的说法,可以将其概括为“隋朝说”、“唐贞观说”、“唐高宗说”和“武周说”这样几种观点。

  其中“隋朝说”源远流长,最早由明朝人陆深在嘉靖年间提出,从知者众,批评也多,其实是误读文献,不能成立。此说后来不断翻新,最新同时也最出彩的是有人提出一幅美国克里斯蒂拍卖行出售的所谓隋大业三年雕印的佛像作为佐证,其实这是上个世纪初中国无行商人手工绘制的赝品。

  “唐贞观说”由张秀民先生极力提倡,但他主要依据明人邵经邦的《弘简录》立论,史料存在致命问题,早被胡适先生批驳,但因其所著《中国印刷史》的流行,在普通社会公众中有强大影响。后来潘吉星先生又把西安市西郊柴油机厂附近唐墓出土的一张梵文陀罗尼经咒,指认为唐太宗时期的印刷品,但该物非科学考古发掘所得,原墓葬年代无法确定,而目前所知多种考古发掘所得同类陀罗尼经咒印刷品,都在唐开元年间以后,似此孤例,本身就难以置信。再说此经咒当属《大随求陀罗尼经》,李翎女士、马世长先生等学者研究指出,《大随求陀罗尼经》汉译本的问世并流行于民间,最快也要在睿宗太极元年之后,而民间用梵文印本乃至写本《大随求陀罗尼经》随葬,是以汉译本的广泛流行为前提的。太极元年值公元712年,下一年就是唐玄宗开元元年了。所以,这一《大随求陀罗尼经》一定是印制于开元年间以后。

  “唐高宗说”中也有多种不同说法,现在影响最大的一种,是日本学者由神田喜一郎先生率先提出、而被中国学者孙机先生等人坚持不放的。但这种说法,其实就是对唐僧法藏一种譬喻的误解,艾俊川先生对此已做出很充分的辨析。

  在持“武周说”者所列举的种种证据当中,最重要的有两种。一种是日本收藏家中村不折先生收藏的《妙法莲华经》残卷,被潘吉星先生和李致忠先生等人指认为武周印本。1978年在苏州瑞光寺塔内发现了一些《妙法莲华经》印本的残卷,李际宁先生经过仔细对比,确认它与中村不折先生的藏本为同一版木所印,而这部《妙法莲华经》的刊刻年代,应在北宋天禧元年之前不久一段时间之内,这便从根本上清除了潘吉星先生等人的错误认识。潘吉星先生强力指认的另一种武周时期印本,就是曾引起很多人关注的韩国庆州佛国寺释迦塔秘藏《无垢净光大陀罗尼经》印本。但这本经咒对女皇武瞾的制字有的用、有的不用,已经清楚显示出它只能印制于武周以后。

  与我们在这里谈论的问题紧密关联的是,这部《无垢净光大陀罗尼经》至武后末年、也就是公元704年才译出汉文经本,即使当年刊刻,也已确定进入8世纪了(潘吉星先生将其汉译时间定在长安元年,亦即公元701年,同样是在8世纪),自然科学史所这次把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时间定在公元7世纪,显然认为在此之前,另有雕版印刷的应用。

  澎湃新闻:那么,就请您来谈一下您所主张的唐开元年间以后发明雕版印刷术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辛德勇:关于雕版印刷术的起源,日本学者藤田丰八先生和中国学者向达先生,早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就指出了正确的路径,即印刷术的产生,基于佛教信仰者的佛事活动,而它的技术源头,直接来自印度的捺印佛像。

  简单地说,人们是被逼无奈,才不得不另行寻求书写誊录以外的复制手段。即因为大多数人不会绘制佛像,便采用了捺印的方法来印制。唐太宗时期的玄奘和唐高宗时期的王玄策,先后两次从印度带回捺印佛像的模板,并且将这一制作技术应用于唐朝。至开元年间,随着佛教密宗陀罗尼信仰的普遍兴盛,信仰者需要直接用梵文陀罗尼才能获取更大效用(如同明清时期制作陀罗尼经被送终,还是需要梵文一样,这是信仰者的观念问题),而大多数人无法书写梵文,于是就把捺印佛像的方法,移用于印制梵文陀罗尼经咒。又由于经咒文字较多,版面过大,捺印效果不佳,于是便改而将印版朝上平放,涂墨后再铺上纸张刷印,这样就产生了真正的雕版印刷。在印制梵文陀罗尼经咒取得便捷的效果之后,随之其应用场景范围逐渐向汉文佛教经书以及其他各类书物扩展。

  基于上述社会原因,我们很容易理解,决定印刷术产生时间的一项最关键的因素,是佛教密宗在中国的全面兴盛,而这是唐开元年间以后的事情。所以,印刷术的产生时间,不得早于唐开元年间。目前具有确切考古学依据的印刷品实物,正与这样的推论吻合,或者说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澎湃新闻:您觉得像现在这样以某种官方的、权威的形式来表述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时间,一定要写作唐开元年间以后吗?

  辛德勇:我并不这样认为。如您所说,对历史问题的认识,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个人的研究,难免会有所疏误,我的文章刚刚发表,还有待学术界的批评和时间的检验,但按照主事者所定立的“在年代范围较宽的情况下,我们一般选较晚的时期”这一原则,我想若是将其表述为“唐开元年间以前”,恐怕会更为妥当一些。因为这并不排斥“公元7世纪”,可以包容更多的观点,并留下进一步探索的空间。

  通过上面讲述的情况,我想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自然科学史所该项课题组这次发布的结果,至少是不够严谨的。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觉得有必要发表上述看法,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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